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预审会。来自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有关人员以及标准化、信息化、数据安全和政务管理等领域的多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标准起草组对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的编制目的、标准主要内容以及标准编制情况进行了介绍说明。专家组对制定两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目的意义给予肯定,认为标准内容全面、客观、规范,在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京津冀三地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应用的特点,同意标准通过预审。
推动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的建立,是贯彻国务院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落实京津冀三地签署《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和《京津冀区域共同制定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的具体措施。
建立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可以保障京津冀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的统一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推动部门间信息交换和资源整合,提高数据响应时间,降低应用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增强数据应用安全,形成跨部门、跨平台的双向或多向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实现京津冀政务部门数据共享。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信息的标准化和数据信息的有效共享,对政府部门间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深度业务协同,充分发挥政务监管效能,对构建和谐的社会信用体系、良性的社会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