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印发《天津市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推动数据开发利用、保障数据开放安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
《方案》主要包含8项重点任务,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能力,包括:各公共数据提供部门编制年度开放利用计划;加强信用、交通、医疗、就业等重点领域数据开放;加强公共数据资源梳理、整合、巡查,提升开放数据质量;完善分类分级制度,编制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分类分级细则;结合区域行业特点、业务特色和开放重点,建设一批公共数据开放应用项目;完善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服务能力,做好公共数据开放技术支撑保障。
《方案》同时对加强公共数据开放组织保障、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评估评价机制、强化公共数据开放安全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开放的规范性、安全性,为全市数字化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